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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4-25 76热度 行业速递

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优化甲醇汽车路权政策,延续执行省级甲醇汽车消费奖励,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 ...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提到,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研究制定分行业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限,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设备水平。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开展厂提质增效和厂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


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进一步激发潜在消费,拉动我省有效投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较2023年分别增长15个、13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升级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应用先进适用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煤电、钢铁、焦化、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研究制定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限,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设备水平。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内网改造、外网升级、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鼓励企业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省数据局、省工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4.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结合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非新能源环卫车辆逐步更新。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城市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推进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


6.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太原、临汾等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交车绿色化水平。鼓励各市全域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前提下,有序打造一批氢能公交汽车示范线路。(省交通厅负责)


7.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动晋中、长治、运城等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甲醇、电动、氢能等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将符合条件的通航业务纳入省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立足我省氢能比较优势,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航空装备新赛道。(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9.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将引进的重大农机装备纳入《山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在临汾、运城、忻州、晋中、大同等产粮大市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大数据、智能控制、农业机器人、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适应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教育设备水平


11.加快先进教学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牵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置换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实践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提升教学能力工作水平。(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高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省内“双一流”高校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鼓励省内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有组织科研,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与高等教育百亿工程的协同实施,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省教育厅负责)


13.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依托我省职业教育提质达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分学科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利用信息技术推动高性能计算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智慧设施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省教育厅、省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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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西省人民政府